企业办事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2
二、联系电话
021-67137572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冷藏车辆营运技术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营运厢式货运车辆技术要求》。
四、审批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础知识考试合格;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5、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审批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批——发证
八、收费情况:
本项审批不收费
受理——初审——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