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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城市桥梁、隧道架设管线许可
一、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2
二、联系电话
67137575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审批条件
1、申请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依附桥梁、隧道架设的管线符合城市桥梁、隧道设计、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3、管线架设后不影响桥梁、隧道的日常检测、养护维修等作业。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审请人身份证明;
3、施工方案或施工大纲;
4、施工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技术评估报告;
8、应急方案;
9、桥梁、隧道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0、申请人架设管线后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以及配合许可部门的承诺。
11、其它相关资料。
六、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踏勘——审批——签订设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缴纳赔补偿费)——发证
七、办理流程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本项审批不收费。
(注:以下所述费用视实际发生收取: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申请人应缴纳设施赔(补)偿费及设施修复费。临时占路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内环线以内城市道路临时占路费每天每平方米2元,内环线以外城市道路临时占路费每天每平方米1元。占路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每三个月为一期,按期收费,每期增收百分之一百。收费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沪价费(1995)第195号文。)
受理——初审——踏勘——审批——签订设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缴纳赔补偿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