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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事

    依附城市桥梁、隧道架设管线许可

     

    一、受理地点

    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C2

    二、联系电话

    67137575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审批条件

    1、申请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依附桥梁、隧道架设的管线符合城市桥梁、隧道设计、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3、管线架设后不影响桥梁、隧道的日常检测、养护维修等作业。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审请人身份证明;

    3、施工方案或施工大纲;

    4、施工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技术评估报告;

    8、应急方案;

    9、桥梁、隧道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0、申请人架设管线后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以及配合许可部门的承诺。

    11其它相关资料。

    六、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踏勘——审批——签订设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缴纳赔补偿费)——发证

    七、办理流程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本项审批不收费。

    (注:以下所述费用视实际发生收取: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申请人应缴纳设施赔(补)偿费及设施修复费。临时占路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含三个月),内环线以内城市道路临时占路费每天每平方米2元,内环线以外城市道路临时占路费每天每平方米1元。占路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每三个月为一期,按期收费,每期增收百分之一百。收费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沪价费(1995)第195号文。)

     


    受理——初审——踏勘——审批——签订设置《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涉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缴纳赔补偿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