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
  • 请登录 注册

    企业办事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方案的核查


    一、适用范围

    外资直销企业在我区设立服务网点,由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进行服务网点的确认。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直销行业服务网点方案的核查

    事项代码:5030

    三、办理依据

    1. 商务部令《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2006年第20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外资直销企业在我区设立服务网点,全部由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进行服务网点的确认。

    (二)审批内容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方案的核查。

    (三)法律效力

    直销企业向区县外资主管部门申请服务网点的确认之后,方可向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申请服务网点的核查意见。

    (四)审批对象

    外资直销企业在我区设立服务网点。

    五、审批条件

    应符合商务部令《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2006年第20号)的规定。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申报、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携申请材料列表及申请材料报送至区经济委员会,经预审符合要求的当场收文。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 直销企业在本区县申请设立服务网点的申请报告;

    2.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在本区县设立的服务网点方案;

    4. 服务网点的设立所在地的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三)申请文书名称

    直销企业在本区县申请设立服务网点的申请报告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通过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方案的核查的办理期限法定为20个工作日。

    九、审批证件

    允许直销企业在我区设立服务网点的确认报告。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网上申报网址:http://wz.investment.gov.cn/SFI/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1-3号中企联合大厦C2经委窗口

     

    (二)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1-3号中企联合大厦C2经委窗口

    (二)电话咨询

    02133611815、(02133611813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

    1.窗口投诉

    奉贤区效能投诉中心

    (二)电话投诉

    02167187232

    十五、办理方式

    (一)服务网点核查

    1.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1、申请人先登录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http://wz.investment.gov.cn/SFI/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完成之后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材料列表,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携申请材料列表及申请材料报送至区经委受理;2、区经委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出具批复。

    2)审查方式:采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确认的方式。

    2.适用情形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方案的核查。

    十六、决定公开

    自办结之时起,在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http://wz.investment.gov.cn/SFI/上公开审批结果。申请人可以按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收文证明来领取决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