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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事

    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备案事项
    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
    (二)备案依据
     1.《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
     2.《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
    (三)备案条件
     1.30平方米以上作业场地;
     2.作业场地周边围墙1.5米以下须涂有防水、易清洗材料;
     3.有设立机动车清洗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与经营规模、车流量相适应的作业和服务设施;
     5.有合格的管理和从业人员。
    (四)备案程序
     1.备案;
     2.受理;
     3.审核;
     4.确认。
    (五)办理期限
     1.备案期限
      申请成立机动车清洗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10天内,向奉贤区绿化和市容局办理备案手续;
     2.备案确认期限
      收到备案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
    (六)需要提交材料
     1.书面备案书;
     2.备案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清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场地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清洗场(站)的作业服务设施资料。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表》(见附表)
    (八)区受理部门
    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经办部门: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市容环卫科
        址:

    奉贤区望园路1529C216室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窗口

    联系电话:57186785
    (九)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电话:57186785             举报电话:57187287
    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1.备案;
     2.受理;
     3.审核;
     4.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