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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一、 适用范围
个人、企业、预算单位、其他
二、 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事项代码:5166
三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2日)
四 、申请条件
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具体退库程序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3、受理。受理退付事宜。
4、退付。按规定进行退付。
六、办理期限
无
七、收费依据
无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受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十、受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奉贤区财政局国库科
十一、受理时间
工作时间内
十二、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TEL:021-33611034 联系人:鲍杰
十三、决定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1、申请。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3、受理。受理退付事宜。
4、退付。按规定进行退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