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事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一 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号以“310226”开头)]
二 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审批
事项代码:5156
分项名称:新办(首次)、变更信息、注销、遗失补证
三 办理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
2、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沪财企一[2002]8号)
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企一[2002]45号)
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期限的通知》(沪财企[2010]28号)
5、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工作管辖调整事宜的通知》(沪财办[2009]17号)
四 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办理财政登记。
五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企业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奉贤区财政局清点材料并受理申请。
3、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4、决定。奉贤区财政局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
5、发证。奉贤区财政局制证并发证。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受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受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工商大楼附楼二楼“一门式”财政局窗口
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 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TEL:021-33611831 联系人:卫 立
监督投诉电话
TEL:021-33611027
决定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办事流程图
申报材料:
1、新办: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合资)复印件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
2、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更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交还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注销表(窗口领取填一式二份并盖企业公章)
有关部门(税务、工商、外经委)注销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交还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另:为方便企业(企业路途遥远、外区企业迁入等),每周一、三、五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去奉贤区财政局企财科办理。(地址: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4室。联系电话:33611047 联系人:卫立)
1、申请。申请企业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奉贤区财政局清点材料并受理申请。
3、审核。奉贤区财政局审核申请材料。
4、决定。奉贤区财政局决定是否为申请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
5、发证。奉贤区财政局制证并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