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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成本监审备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奉贤区自来水、排水费定价。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授权区县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
事项代码:5010-2
子事项名称:自来水、排水费
分项名称:申请、成本监审、听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4.《关于〈上海市定价目录〉中区域性定价权限的通知》第二条:实施分级管理,授权区县定价。“水”(编号7)中属于市郊区各区(县),包括乡镇、农场等区域性的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排水(污水处理)收费;区域性回用水价格;
5.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制定价格)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监审行为,适用本办法。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并对外公布。
6.《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第三条:供水和污水处理监审部门为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
7.《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第3和第4条目录:居民用户自来水销售价格和居民用户排水收费标准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奉贤区物价局负责自来水、排水费定价的受理、成本监审和组织听证程序。
(二)审批内容
自来水价格、排水费定价。
(三)法律效力
须按照确定的自来水、排水费价格进行收费。
(四)审批对象
奉贤区供、排水企业。
五、审批条件
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供水企业可以提出调价申请: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价格不足以补偿简单再生产的。
(二)政府给予补贴后仍有亏损的。
(三)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的。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公文受理的方式。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请示(公文) |
原件 |
1 |
纸质 |
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
2 |
《城市供水填报表》(附录2) |
原件 |
1 |
纸质 |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
3 |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
4 |
其他资料 |
原件 |
1 |
纸质 |
由供排水企业提供 |
5 |
《城市供、排水企业基本情况和成本费用表》(附录3) |
原件 |
1 |
纸质 |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
7 |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附录4) |
原件 |
1 |
纸质 |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
8 |
成本监审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
9 |
听证方案 |
原件 |
1 |
纸质 |
成本监审后,由奉贤区水务局提供 |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纸质材料齐全后,开始受理。
(二)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方案公示30日后,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15日内奉贤区物价局向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报材料。
九、审批证件
奉贤区人民政府的批文。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二)电话咨询
(021)37537025
(三)网上咨询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通讯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邮政编码:201499
(二)电话投诉
(021)37537020
(三)网上投诉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水务局提出调价申请,并供排水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水务局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自来水价格、排水费价格调整。
十六、决定公开
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