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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出租车运价定价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奉贤区区域出租汽车运价定价。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授权区县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
事项代码:5010-1
子事项名称:出租车运价
分项名称:申请、成本监审、听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2.《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实行“统一结构,分级管理”。“授权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管理本区域出租汽车的基础运价和运价加价,但相关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不得高于市区出租汽车”。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依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确定,具体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一条: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的,按照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确定,并对外公布。
6.《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的〈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第四条: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实施。
7.《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
8、《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第五条: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由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奉贤区物价局负责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定价的受理、成本监审和听证程序。
(二)审批内容
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定价。
(三)法律效力
须按照确定的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价格进行收费。
(四)审批对象
奉贤区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企业。
五、审批条件
根据政府要求。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现场受理的方式。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请示(公文) | 原件 | 1 | 纸质 | 奉贤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公文 |
2 |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由奉贤区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单位提供 |
3 |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收入成本情况表》(附录2)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
4 |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管理费用明细表》(附录3)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
5 | 《出租汽车管理人员工资情况表》(附录4)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
6 | 《出租汽车驾驶员收支情况表》(附录5)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
7 | 其他资料 | 原件 | 1 | 纸质 | 由奉贤区域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提供 |
8 | 成本监审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 | 由成本调查机构提供 |
9 | 听证方案 | 原件 | 1 | 纸质 | 成本监审后,由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纸质材料齐全后,开始受理。
(二)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社会公告30日后,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15日内奉贤区物价局向奉贤区人民政府上报材料。
九、审批证件
奉贤区人民政府的批文。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免于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接受、配合审查的义务。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二)电话咨询
(021)37537025
(三)网上咨询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
通讯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12号楼
邮政编码:201499
(二)电话投诉
(021)37537020
(三)网上投诉
http://fgw.fengxian.gov.cn
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提出调价申请,并由区域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会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
十六、决定公开
无内容。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
(1)奉贤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提出调价申请,并由区域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成本调查机构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完成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由奉贤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出定价听证方案,其中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拟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4)奉贤区物价局按听证办法举行听证会。
(5)奉贤区物价局会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
2.审查方式:采用现场考核或书面确认的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奉贤区域性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