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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事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事项代码:5219

    三、办理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受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本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审批办理。

    (二)审批内容

    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三)法律效力

    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操作准驾机型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四)审批对象

    在本区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个人。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的;

    2.申请悬挂式联合收割机型驾驶证的,应当先取得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

    3.申请人年龄、身体等条件应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或《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4.完成准驾机型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不准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复印件应清晰。

    (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3

    1寸证件照

    原件

    4

    纸质

     

    4

    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或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5

    属于办理增驾的提供原驾驶证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三)申请文书名称

    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拖拉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八、审批期限

    申请期限:无申请期限限制

    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初次申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受理之后,考试合格后,2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受理之后,考试合格后,2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九、审批证件

    证件名称为《拖拉机驾驶证》,证件有效期6年;《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证件有效期6年。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5.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通过查询上海市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电话咨询奉贤区农业委员会综合发展科受理窗口或阅读本指南等渠道了解申请规定的许可条件,并按条件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得许可证的条件。

    2.申请人应当按照具体行政许可下载申请表格,网上打印的申请表用A4复印纸。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现场审核时间完成接受核查的准备工作。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奉贤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接收地址:奉贤区柘林镇金海路2055

    2.信函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奉贤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接收地址:奉贤区柘林镇金海路2055

    3.传真接收

    传真电话:(02133653821

    (二)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奉贤区柘林镇金海路2055

    (二)电话咨询

    33653613-805

    33653875-805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

    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厅(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A4楼)

    (二)电话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投诉电话:(02167189317

    (三)网上投诉

    http://www.fxnw.cn/

    十五、办理方式

    (二)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登记受理岗审查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驾驶证管理岗按规定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资料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本区个人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请办理。

    十六、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市农委(http://e-nw.shac.gov.cn)网站上公开审批结果。


     

     

    (一)业务描述

    办理环节:登记受理岗审查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驾驶证管理岗按规定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资料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方式:采用书面审查方式。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本区个人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请办理。

     

     

     

     

    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办事流程一(初次申领或增驾)

     

     


     

     

     

    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办事流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