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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事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
    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
    事项代码:5436
    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科,包括受理、审查和决定。
    (二)审批内容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
    (三)法律效力
    依法确认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的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认
    可文件。
    (四)审批对象
          1.国有独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
    五、审批条件
          1.属于监管范围且资产权属清晰;
        2.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情况 ;
        3.符合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有利
    于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申报材料齐全。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填报,符合要求后,纸质材料到行政许可科确认、当场受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企业要求审批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的请示文件
    原件
    1
    纸质
     
    2
    企业处置重大资产的有关决议文件
    原件
    1
    纸质
     
    3
    企业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标的企业重大资产的基本情况;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处置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重大资产处置收益处置方案;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公告的主要内容;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4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核对后退回
    5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原件
    1
    纸质
     
    6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申请文书名称
    《关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请示》。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
    通过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
    视具体情况,向申请人下达《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复》。
    九、审批证件
    《关于XXXX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的批复》。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科
    窗口接收地址: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256204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每至夏令则调至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256204
    (二)电话咨询
         02167118402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或信函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256201
    邮政编码:201499
    (二)电话投诉
    02167119719
    十五、办理方式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企业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科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对企业提交的企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文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作出同意不同意的决定;提交领导审批,拟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文件,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办理。
    十六、决定公开
          无内容。



    (一)业务描述

    1.办理环节:企业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行政许可科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对企业提交的企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文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作出同意不同意的决定;提交领导审批,拟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文件,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二)适用情形 

    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重大资产处置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