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奉贤区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操
发布时间:2015-09-06 00:00:00 浏览次数:次
奉人社〔2015〕33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奉贤区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奉人社[2014]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特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
(一)本区企业职工参加培训
1、补贴对象:(1)税务征收关系在本区的企业职工,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内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并鉴定合格。(2)税务征收关系在本区的企业职工,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外、鉴定公告内技能类、计算机类等级培训并鉴定合格。
2、补贴标准:(1)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内的,在市给予50%培训费补贴的基础上,区配套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2)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外、鉴定公告内技能类、计算机类等级培训,由区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企业在职职工)》、《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二)本区其他在职职工参加培训
1、补贴对象:本区其他(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内初级(专项职业能力)、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项目培训,经鉴定合格。
2、补贴标准:在市给予50%培训费补贴的基础上,区配套给予20%(初级)、30%(中级)、40%(高级)、50%(技师及以上)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其他在职职工)》、《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二、促进“三类人员”职业提升和就业竞争
1、补贴对象:本区户籍城镇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本市鉴定公告内职业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
2、补贴标准:在给予100%培训费补贴的基础上,配套给予500元的交通、误餐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三类人员)》、《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三、加大对创业培训和农业类技能培训力度
(一)扶持创业培训
1、补贴对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含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区创业实训基地委托本区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实施创业能力培训并鉴定合格。
2、补贴标准:给予800元的交通、误餐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创业培训)》、《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二)促进农民职业化
1、补贴对象:本区户籍学员参加本市补贴目录外、鉴定公告内农业类职业培训项目并鉴定合格。
2、补贴标准: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农业类)》、《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四、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一)通过技能竞赛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提升
1、补贴对象:开展部分竞赛难度较高、耗材较大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
2、补贴标准:参照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区配套给予20%以内的竞赛经费。
3、申请程序:由承办单位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技能竞赛经费)》,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
(二)培训机构组织团队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补贴对象:培训机构组织团队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施相应竞赛项目的赛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赛前培训不少于100课时。
2、补贴标准:培训费补贴3000元/人。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培训机构组织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申请表》、《奉贤区培训机构组织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补贴名册》,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3、附件4
(三)奖项获得者
1、奖励对象:对获得国家和本市技能类竞赛奖项获得者。
2、奖励标准:个人获得国家级奖项奖励3000元、市级奖项奖励1500元。单位获得国家级奖项奖励3万元、市级奖项奖励1万元。对辅导参赛团队获得奖项的培训机构给予5000元的奖励。二类竞赛奖励政策以当年度竞赛方案为准。
3、申请程序:由个人、单位或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参加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类竞赛奖励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5
五、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个人奖励
(一)本区一般人员
1、奖励对象: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法定劳动年龄段经自学或职业培训后取得技能类、计算机类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的本区户籍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500元、1000元和2000元。
3、申请程序:由个人或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个人奖励申请表》、证书复印件,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6
(二)本区特殊人员
1、奖励对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下)培训的本区就业困难人员、驻区部队随军随调军队干部配偶、刑释解教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2、奖励标准:给予500元的培训奖励。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个人奖励申请表》,带好相关证明,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6
六、鼓励中职、高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
(一)中职院校
1、补贴对象:(1)参加政府补贴目录内中级、高级项目培训,经鉴定合格的区属公办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2)参加政府补贴目录内中级、高级项目培训,经鉴定合格的本区户籍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补贴标准:(1)区属公办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2)本区户籍中职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给予70%的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就业专项资金培训费用补贴审批表(中职、高校)》、《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二)高等院校
1、补贴对象:
(1)参加政府补贴目录内高级及以上项目培训,经鉴定合格的本区户籍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2)参加政府补贴目录内高级及以上项目培训,经鉴定合格的在奉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补贴标准:(1)本区户籍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市给予50%培训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50%培训费补贴。(2)在奉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市给予50%培训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补贴审批表(中职、高校)》、《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七、支持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
1、补贴对象:(1)企业按照规定对开展“三类人员”定向培训并招录培训学员。(2)企业支持职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职业技能竞赛。
2、补贴标准:(1)招录培训学员,每人500元。(2)参加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职业技能竞赛,根据鉴定合格人数,按中级工以上300元/人。
3、申请程序:由企业提交《奉贤区企业推荐参加定向、等级、竞赛补贴奖励表》、《奉贤区企业推荐参加定向、等级、竞赛奖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7、附件8
八、促进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壮大
(一)开展非政府补贴目录内管理类项目培训
1、补贴对象:本区培训机构开展非政府补贴目录内管理类项目培训,由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定区内补贴培训协议,纳入补贴培训管理系统,实施入网和督导管理。
2、补贴标准:对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区参照相应的要求和标准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补贴审批表(目录外管理类)》、《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二)开设新职业工种项目培训
1、补贴对象:培训机构开设新职业工种项目培训且正常运作一年以上的。
2、奖励标准:按职业资格等级由区分别给予初级3000元、中级5000元、高级及以上10000元的奖励,一个项目含多个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给予奖励。对培训机构开展鉴定公告内的本区非唯一专业首期培训,按鉴定合格人数给予规定培训费的100%补贴。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政府补贴新项目奖励费用申报审核表》或《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补贴审批表(非唯一专业)》、,带好相关批复、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9
(三)开展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培训
1、奖励对象:对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的本区户籍培训学员开展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培训机构。
2、奖励标准:根据鉴定合格学员人数,按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档次分别给予100、200、300和400元/人的培训奖励。
3、申请程序:由培训机构提交《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补贴审批表(中级以上奖励)》、《奉贤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花名册》、督导表,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审批,按季度申报。
4、表格样张:附件1、附件2
九、加强技能人才队伍载体建设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
1、补贴对象:对被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或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企业,正常运作一年以上的。
2、补贴标准:一次性15万元经费资助,组织开展职工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同等待遇。
3、申请程序:由承办单位提交《奉贤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申报审核表》及相关证明,交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0
(二)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经市级认定为大师工作室
1、补贴对象:对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经市级认定为大师工作室的企业。
2、补贴标准:一次性10万元经费资助,根据本市规定开展“高师带徒”项目,按照被带教人员取得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分别给予实施企业2000元、3000的奖励。
3、申请程序:由承办单位提交《奉贤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申报审核表》、《奉贤区企业组织开展“高师带徒”项目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件10、附件11
(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
1、补贴对象:支持同一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有3名及以上技师或高级技师的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设立首席技师岗位。
2、补贴标准:对获得市、区首席技师选拔资助的对象给予1万元的奖励,所在企业给予3万元工作资助。
3、申请程序:由承办单位提交《奉贤区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经费资助及选拔对象奖励申请表》,交区人社局审批。
4、表格样张:附12
十、开展项目化培训带动企业职工素质提升
对举办企业职工素质教育、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实施培训补贴的项目,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其他
(一)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区级补贴培训政策以此为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一年享受一次,并按就高原则实施。
(三)鉴定合格(含自鉴定考核之日起一年内补考合格)给予补贴;高级及以上鉴定不合格者,按鉴定合格的补贴标准给予50%培训费补贴(竞赛除外)。
(四)符合申请条件后6个月内,申请对象不办理经费补贴申请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享受补贴的培训机构、企业、个人原则上是纳入本区职业培训网络管理,同时必须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