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文件
沪奉财〔2017〕48号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
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市财政局于近日下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摸底排查本部门,本镇、开发区、社区、街道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立即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开发区、社区、街道于2017年7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将加盖公章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区财政局预算科。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开发区、社区、街道要充分认识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6月23日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