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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完善扶持政策 新能源汽车不得限行限购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华晔迪)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消息看,一些地方目前正在实行的关于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政策将面临‘退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会议同时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要部署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

      中国国内一些城市,一方面大力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却仍对新能源汽车实行“摇号”上牌政策,客观上对新能源汽车普及形成一定阻碍。

      被排除在一些城市新能源汽车政策以外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有望获得与电动汽车同等待遇。“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理解,作为新能源汽车之一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理应享受同样的政策。”董扬说。

      汽车从业人士认为,这些措施有着深远用意,既强调研发破除技术瓶颈,又强调考核激励各方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积极性,意在扫清影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障碍。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这些举措有助于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同时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董扬建议,在放开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政策基础上,也可以考虑在已限购的城市中适当增加允许市民购买小排量、低排放汽车的数量,比如增加50万个号,即允许多买50万辆汽车,可使我国汽车市场增加2%。

      “一来精准调节,放多少是多少,符合国家对今年经济调控的总方针;二是没有后遗症,不会引起明年市场波动,多放的号仅多增车辆不到5%,对这些城市的交通拥堵,影响也不大;三是会在这些城市受到普遍欢迎。”董扬说。

      对于会议提到的“淘汰营运黄标车”,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表示赞成,淘汰黄标车有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

      专家建议,允许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回收老旧车辆,除有助提振车市外,还可促进生产厂家提高产品设计的可循环、可利用性。